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5 16:14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访问量:

马延斌代表: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助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厅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出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月20日印发《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新政办发〔2022〕5号),一年可为企业减税49.53亿元,降费40.06亿元,两项合计89.59亿元。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医疗保障局,新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贯实施力度,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统计,截至一季度,为企业降低用工、用电、运输、融资成本共计8.87亿元,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负4.24亿元;减征医疗保险费2.26亿元;降低企业运输成本2.20亿元;降低担保费用1735.67万元。

二、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的建议

一是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6376万元,采取对担保费补助补贴方式,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下,直接服务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全区累计申请享受融资担保降费率降至1%以下政策的中小企业及“三农”主体户数5.2万户,累计落实担保贷款190.88亿元,累计落实降低保费2.56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6502万元,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全区48户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直接服务小微企业。积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2018年以来共获得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2.62亿元,163家融资担保机构得到奖补,2000多家小微企业受益。二是近几年,自治区工信厅每年开展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调查,全面了解中小微工业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2020年12月与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签订《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2021-2023),三年将累计提供30亿元授信支持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截止2021年底,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已为49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授信余额为7.22亿元;为3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贷款余额2.42亿。四是2022年3月31日,自治区工信厅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对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撑作用。五是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召开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交流对接会议,共商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作。六是积极组织股权交易中心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及上市辅导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七是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及兵团8家单位共同印发《新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暖心行动方案》,从保障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助力市场主体降本纾困、优化市场主体金融服务、加大银行内部资源倾斜、强化金融服务工作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助力市场主体稳产经营和健康发展的24条政策举措,协同推进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八是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指导金融机构运用不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将金融服务及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民营小微企业,截至2022年3月末,全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374亿元,同比增长26.1%。九是2021年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向新疆辖区内大中型银行分配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增量计划为90.2亿元,当年实际新增148.63亿元,信贷计划完成率164.78%。辖内大型银行机构(不含邮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41.29%,高于全辖普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7.35个百分点。截止2021年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17.91亿元,较年初增长33.94%,比各项贷款增速高21.19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户数31.95万户,较年初增加9.15万户。

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建议

一是面对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以来,自治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迅速加强调研和监测,分析研判中小(民营)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抗疫和复工复产,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自治区贯彻落实<工信部17个有关部委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自治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稳增长和数字经济大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工作措施》等一系列各类惠民惠企扶持政策,纾解民营经济面临的流动资金紧张、人员返岗难、经营成本上升等困难,帮助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确保自治区中小(民营)企业经济稳定运营,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按照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和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邀请企业家代表,共同研究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良策,提出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不定期对地(州、市)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跟踪式服务,做到因企业制宜、逐一对应。自治区工商联联合自治区工信厅等相关部门2020年-2021年组织了多次深入调研活动,走访调研40家商会和团体会员单位、125家企业、26家省级异地新疆商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形成有关调研报告(工作专报)20多份。三是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新政发〔2022〕50号),提出了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等执法乱象,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名誉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推动各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具体化、标准化,把“两轻一免”和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四是依法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专项行动,提升办案质量,加快办理进度,切实加大涉企犯罪的打击震慑办度,全力维护公司、企业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逐渐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五是2021年5月7日,自治区工信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邀请了29家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召开“学党史、办实事、促发展”企业家专题座谈会。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19场,参与中小、民营企业400余家。

四、关于加大培育力度,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一是2022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10家第二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强做优。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安排自治区企业上市引导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股份制改革和挂牌上市的费用进行补贴,增强新疆企业资本实力。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二是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小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加强政策引领,强化统筹协调,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着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信厅按照“入库培育、择优认定、重点扶持”的工作思路,搭建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至目前,共培育认定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3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4家、国家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10家。2019-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1家3756.6万元。2021年争取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2659万元,支持10家重点“小巨人”企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若干政策举措》(新政办发〔2022〕5号)等减税降费相关惠企政策,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贯实施力度,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发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作用。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按照20%的比例,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代偿款进行补助补贴,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风险承受能力,优化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抓紧推动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工作措施》《自治区贯彻落实<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工作措施》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切实激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四是坚持培优企业和培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上下联动、创新驱动、典型带动,支持中小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尊敬的马延斌代表,您关于助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全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深入思考、强化协作,为共同做好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

感谢您对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 系 人:企业处  古丽奇娜

联系电话:0991-452344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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