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65号提案的答复
扎依旦·阿迪力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准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加强部门协同,制定针对性大纲”建议的回复
首先,制定教育大纲的权限不在我局,而是在教育部。其次,《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教政法〔2016〕13号)已于2016年6月28日发布,其中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目标已有明确阐述“1.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其中,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2.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3.高等教育阶段。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二、关于对“改进课程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加强现场式教学,增强学生实践体验”的回复
市教育局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法治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法治征文竞赛、法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赛事;组织开展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毕业仪式等时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校外法治活动;三是依托“乌鲁木齐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宣传阵地,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研学等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四是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活中,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融入生动有趣的案例,以案释法,寓教于乐,增强学生的可接受度;五是突出主流媒体宣传活动。利用“法治乌鲁木齐LAW”微信公众号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等信息。利用乌鲁木齐晚报社“晚报融媒·帮您办”法治栏目、乌鲁木齐广播电台“法眼看天下”节目等普法宣传平台,通过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知识。
三、关于对“德治法治双结合,全面提升素质”的回复
(一)夯实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队伍
一是配齐校内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专任教师、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专任教师、小学高段法治课专职教师、小学中低段法治课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党员兼任。二是在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配备达到100%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参与法治教育的积极作用。全市共配备了384名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院157名;法院60名;公安民警144名;专职律师9名;司法系统14名。市教育局将把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纳入对学校的法治考核中,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保证每年每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且不少于4课时)。
(二)针对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开展多种形式培训
市、区两级教研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全覆盖学科的有主题、有内容的教研活动,尤其是2022年4月新课程标准颁布以来,常态化开展新课标培训与考试,教师对课标的理解已入脑、入心。目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教研中心、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学校思政课,开展多次调研、视导,学校开齐、开足《思想政治》和《道德与法治》课程,人教社、自治区教科院、市教研中心定期开展教材分析培训。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