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2024年10月2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 自2024年10月2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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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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