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甘泉堡经开区2024年度一般科技计划(新材料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根据《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快推动甘泉堡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发展,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新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现发布2024年度新材料领域一般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的技术研发、中试及产业化
鼓励申报单位聚焦硅基新材料、铝基新材料、碳基新材料领域,围绕新疆核心产业,研究开发高性能的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延伸产业链布局,在本地实现中试生产或产业化,打造新质生产力,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甘泉堡经开区加速构建西北领先、全国先进、世界一流的先进(新)材料产业基地。
方向二:关键基础材料生产缺失环节材料的技术研发、中试及产业化
针对新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补链强链中关键基础材料生产缺失环节的技术研发、中试及产业化,促进在甘泉堡经开区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所指关键基础材料的生产为国际进口替代或填补新疆空白,必须为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及设备,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核心竞争力,符合产业绿色发展要求。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甘泉堡经开区区域内注册、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单位及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具有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资金、技术装备条件。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4.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执行时间应在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
5.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6.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限制
1.每个支持方向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获立项单位仅承担一个项目,采取非定额资助,资助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2.项目申报单位在2024年已获得或将获得甘泉堡经开区科技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3.其他属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 申报限制”中限制申报范围之一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1月18日19:00点前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93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泉堡经开区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局:
王志军 15160968820 唐雪晨 13319833341
附件: ,《甘泉堡经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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